1. 总则
本文件规定了申请CSC产品认证的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对所有申请CSC产品认证的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
组织应具备满足本文件第2章所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若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2.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2.1职责
组织应规定与认证产品质量控制和管理活动有关部门和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并形成文件。组织应指定一位认证联络人,确保能够履行以下方面的职责:
1) 确保执行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
2) 确保认证产品符合CSC要求;
3) 确保认证产品受控零部件和材料变更时向CSC申报确认;
4) 确保顾客对认证产品的投诉得到有效处理;
5) 与CSC保持联络并协调有关认证事宜。
2.2 文件和记录
2.2.1组织应具备以下文件:
1) 与认证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或技术要求、实施规则;
2) 与认证产品有关的设计/开发文件、采购控制文件、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检验控制文件。
2.2.2组织应对上述文件进行控制,确保:
1) 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文件的规定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及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
2) 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和文件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3) 文件的更改和现行状态应得到识别,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2.2.3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与认证产品有关的记录,对其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进行控制。
2.3 设计/开发
2.3.1组织应对产品进行设计/开发策划,并在设计/开发方案或相应文件中确定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并满足相应标准或技术要求。
2.3.2组织应对设计/开发结果进行评审和验证,并对其在满足顾客使用条件下进行有效确认。
2.3.3组织应保存产品的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的记录,记录应能够体现主要性能指标和CSC产品认证评价指标的实现过程和结果。
2.4 受控零部件和材料的采购
组织应明确受控零部件和材料采购技术要求,并与供方进行有效沟通,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供方提供满足要求的受控零部件和材料。
2.5生产过程控制
2.5.1组织应识别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对认证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并使这些过程操作人员具备相应能力。
2.5.2组织应对影响产品主要性能和CSC产品认证评价指标的关键参数及其控制做出明确规定,且符合设计要求。
2.5.3 组织应具备满足生产需要的设备,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6检验和试验
2.6.1组织应按进货检验或验证文件规定进行进货检验,检验项目和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采购技术文件的要求。应保存受控零部件和材料检验或验证记录、供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2.6.2组织应规定过程检验要求及方法,并按文件规定进行检验,保存过程检验的记录。
2.6.3组织应规定成品检验要求和方法,包括认证产品评价指标,并按文件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规定及产品标准和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
2.6.4组织应具备符合产品标准和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的检测设备,应对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检定和校准、维修实施有效管理。试验室环境应能充分保证检测工作的需求。
2.6.5检验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并掌握有关产品的技术标准、检测方法及操作规程。
2.6.6组织应对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和处置进行控制。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测。应保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2.7内部质量审核
组织应进行内部质量审核,确保认证产品持续满足认证要求,并保存相关记录。
2.8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组织应对生产的产品与提交认证检验合格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组织应确保认证产品的受控零部件/材料与提交申请认证的受控零部件/材料备案清单保持一致,如有变更应向CSC申报确认。
2.9投诉
组织应确保对认证产品的投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并保存处理记录。
2.10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组织应确保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满足CSC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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